目水金 作品

第二百二十四章 于此世之中,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

    徽山山脚。

    一男一女如入无人之境,一路拾阶而上,轩辕世家守山私兵和客卿皆呆愣站在原地。

    两人登上主峰牯牛大岗,就见朱红细漆,雕花紫檀的亭台楼阁连绵不绝。

    更有不在少数的人怔然站在原地,却见有五六人一脸警惕的东张西望,似是在寻找幕后施展音功,迷人心神的恶客。

    这几人中,有鬓发皆霜,腰悬古剑的老人,有气质敦厚,锐气内敛和高大健壮,傲慢跋扈的中年,也有五短身材与道骨仙风的江湖客。

    灰衣麻衫少年越过主峰牯牛大岗外的一块石碑,领着红麝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轩辕世家家主轩辕国器,一个大器晚成的剑道宗师,一旁锦衣华服的两人,应该是次子轩辕敬意,幼子轩辕敬宣。”

    “另外两人该不会轩辕世家客卿中唯二的金刚境高手,名唤洪骠、黄放佛。”

    庄不染眸光一扫,笑问:

    “怎么不见轩辕家主的长子轩辕敬城?”

    “提那个废物作甚。”向来嚣张跋扈的轩辕敬宣率先开口:

    “小子,不管你有何依仗,今日定要你有命来,没命回。”

    “早就听闻轩辕世家的轩辕敬宣最具武道天赋,因此颇受轩辕家族老祖轩辕大磐的宠爱,便养了一身嚣张跋扈的气焰。”

    灰衣麻衫少年颔首:

    “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轩辕国器面无表情的道:

    “你之所作所为,想必是非要跟我轩辕家过不去,不过仅凭一门音功之法,怕是不能将我偌大徽山制住。”

    他用手指轻弹剑鞘,鞘内古剑颤鸣,猛地盖过牯牛大岗上轻缓的歌谣。

    “哦,是吗。”

    庄不染笑了笑,足底一震,一股刚猛无尽,锐烈凌厉,蕴含崩山断狱、斩岩削壑之威的气机,立时将几人震的跪倒在地,还硬生生的在青石地面上跪出两个坑洞。

    五人齐齐喷出一大口血,身躯颤抖不止,赫然是受到极为严重的内伤,再无出手的可能。

    此刻,一座楼阁走出一家三口,只见一名中年书生,将体态雍容的妇人和身材修长,较为英气的少女护在身后。

    “有趣,都言轩辕家的长子轩辕敬城最不争气,是一个孱弱无用的书呆子,没想到还是读出一些真东西,能在关键时刻护住自己的妻女。”

    庄不染负手而立:

    “不妨说一说,你苦读多年,都读出了一些什么。”

    “灰衣麻衫,又一副十五六岁的少年模样,还能轻易震伤指玄境的高手,想必你就是那位平安县开窍转世仙。”

    轩辕敬城缓步走出,道:

    “敬城读书多年,读的是春秋大义,道教无为,佛门慈悲,不知阁下今日所来何为?”

    庄不染不紧不慢的道:

    “轩辕大磐,二十岁挑战轩辕家族老祖,让其重伤不治,三十岁迎战枪仙王绣,稍逊半筹。”

    “四十岁单枪匹马入吴家剑冢,逼迫那一代剑冠用出飞剑术,后转为悟剑,五十岁自认剑术不逊李淳罡,前去挑战,再败。”

    “继而练习刀术,与年轻的顾剑棠一战,又败。后龙虎山斩魔台与齐玄帧比拼内力,又败。”

    “最后,老而弥坚的在八十岁跻身天象境,便开始在牯牛降闭关,致力于将儒释道三教熔于一炉,便采取旁门左道的双修之术,与族中后辈女子,如各孙媳妇双修。”

    轩辕敬城身后的母女一听,前者脸色一白,似是觉得无比羞耻,后者脸色惊恐,宛如现在才发现自家老祖宗的真面目。

    “方才听你的语气,像是读出了三教真义,那你知不知晓,儒家的春秋大义,讲究的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或是十世之仇,犹可报也。”

    “道门之无为,乃是无为而无不为,简言之,便是拿下二字。”

    “至于释门之慈悲,当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灰衣麻衫少年略显慵懒道:

    “你苦心孤诣忍辱负重近二十年,我却是发现就因你的温吞性子,以致不能真切的悟出三教真义,到头来最好的结果,不过是牺牲自己性命,将轩辕大磐一同带上黄泉路。”

    他摇了摇头:

    “实在是太浪费了,索性就让庄某来一个废物利用。”

    说罢,广场之上,风声大作,一个身躯高大健壮,驻颜有术的老者竟被一根龙卷裹挟而来。

    “壮年时闯出轩辕不胜的名号,垂暮之年以左道之法,临近陆地神仙境门槛。”

    庄不染抬起,一道幽蓝之光汇入不断挣扎怒吼的老者身上。

    “你距离地仙之境,看似只差一线,实则差的没边,只因左道之法,岂可能让你入正途。”

    “庄某刚好有让你入仙途的正法,此法更是无需什么气数,就能使你臻达陆地神仙境。”

    “所以,切莫挣扎。”

    轩辕大磐身上幽蓝之光大盛,气机沉凝至极,再汹涌激荡而出,修为显然是再上一层楼,只见他满头白发转瞬间复青,整个人看似只有四十余岁。

    在场人见状,脸色无比复杂,对于灰衣麻衫少年心中更是惧怕到了极点,抬手帮人攻破地仙之境的关隘,这简直就是不可想象的存在。

    几个呼吸间,龙卷消失,不但轩辕大磐呆愣的站在原地,轩辕国器等人亦是如此。

    唯有轩辕敬城一家三口身上并未什么异状。

    “徽山本是一处清修福地,这些年却鱼龙混杂,藏污纳垢,敬城在此多谢阁下一扫徽山杂尘,亦谢援手救命之恩。”

    “我向来没多管闲事的喜好,于此世之中,只是有了养狗的习惯。”

    灰衣麻衫少年双眼微眯,细细感知说道:

    “让我瞧一瞧,山上除了一千多江湖好手之外,还有两百重骑,一百五十轻骑,大批死士,连刺客杀手都有。”

    他神色愉悦:

    “不错,此行没白来,就该养一些爪牙锋利的恶犬。”

    三人听闻,顿感无言,脸上惊惧也更甚,哪里还听不出这个如妖似魔的少年,有以驱使江湖高手作狗为乐的喜好。

    “阁下也是贯通儒释道三家的绝世人物,为何行事这般凶恶?”轩辕敬城沉声道:

    “杀人不过头点地,如此是不是不合阁下转世仙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