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心妙回家之后,正赶上程静农要出门。?幻~想/姬/ /免^费?阅/读/他有个老兄弟上个月得了急病,这两天看着要不行,他打算过去瞧瞧。这倒不是个赶时间的急事,所以他还有余暇看着女儿微笑。
程心妙不打算对父亲将心事倾囊相诉,因为既不想在父亲面前显得无能,也不想劳驾父亲出手对付李思成——怕李思成不是父亲的对手,而她对他余情未了,还想要亲自摧毁他、降服他,把他拆成零落。
于是她只耸了耸肩膀:“是阿孝没把事情搞清楚。”
程静农从仆人手中接过雪茄,用雪茄指了指她:“傻瓜,谁说什么都信。”
她将双臂环抱到胸前,微微躬身向前探头。这个姿势和她的长发长裙完全不搭配,是程静农在极放松时才会有的模样,此刻她就以着这个姿势问道:“我是傻瓜,您怎么办?”
程静农把雪茄送进嘴里,笑着往外走:“我认命啰。”
她扭头盯着父亲的背影,心里对他只有全然的爱、与崇拜。
以后不会再做傻瓜了,她想,傻瓜不配拥有这样伟大的父亲。
程静农走出楼门,汽车己经开到了他面前。他弯腰钻进汽车里,坐稳之后抬起头,告诉副驾驶座上的亲信:“这几天去盯一盯林家那个李思成。”
亲信回过头:“您说的是林小姐她先生?”
“对,就是那小子。”
亲信答应一声,与此同时,外面保镖关闭车门,汽车便就此发动、驶出程公馆去了。
*
*
夜色深沉到了极致,是将要到凌晨的时候了。
林笙刚刚躺了下来,送走张白黎之后,她又查看了严轻右臂的枪伤,伤口没有崩裂,结着一块黑红扭曲的血痂。她问他“疼不疼”,他摇摇头,摇过了又说:“左手开枪不准。_三·叶,屋, ,更¢新!最¨快?”
不准,所以对那后排座位的两名保镖开枪时,一个打中了头,另一个则是打到了脖子上,崩了他满眼的血。而既然是知道左手不准,所以真干活时还得上右手,哪怕右胳膊带着伤,一动就疼。
她又收拾了他先前换下来的黑西装,西装的肩膀袖子全溅了血,只是一打眼看不出。将血衣藏好了,她洗漱上床,在黑暗中说道:“谢谢你。”
“不用。”
这两个字让他说得生硬冷淡,于是她就想他分明也是有感情的,可他表面又像是结了一层冰封的壳,那感情不但流淌不出,而且好像每生出一些温暖的心意,都会很快被那低温冻结。她愿意帮他融化那层冰壳,可是无从下手。
翻身滚到床边,她垂下一只手,轻轻触碰了他的头,见他没有躲,她便摸了摸他的头顶短发:“睡吧。”
他抬手捂住了她的手背:“你的手很热。”
“我从小就是这样。”她笑了笑:“借点热力给你吧。”
他捂着她的手,停了一会儿,然后放下手,说道:“不用。”
她缩回手,在黯淡光线中凝视他的后脑勺,看他不可捉摸,是一团雾,是一个谜。
忽然间,他又说道:“天津的事情,是厉永孝做的。”
她登时一惊:“什么?”
他用三言两语讲述了自己在汽车内对厉永孝的刺探。林笙听后,如坠一团凶险的雾中:“这么说来,厉是程心妙的人,程心妙又和天津的日本势力很熟,那么……是程心妙要杀我们?
“她知道我们是谁了?”
“不应该呀,除了你功夫太高之外,我们没有别的破绽啊。”
说到这里,她怕他多心,连忙又道:“没关系,我们还是走一步看一步,现在她没戳破这层窗户纸,我们也就权当不知道。,x`x!k~a!n_s`h?u^w?u\.-c*o`m+”
*
*
翌日下午,林笙和张白黎一起前往了乘风轮船公司。张白黎对着程英德,有些谄媚,也有些怯,想要以着批发价分些体积小、易运输的西药。他和程英德之间可是没什么交情,程英德没有任何义务给他这种优惠,所以他含羞带笑的,一边说话一边不好意思。程英德看了他的窘迫样子,再次生出了一点怜老惜贫的心,又看着林笙的面子,这一次便正式的答应下来。
反正程英德如今做这一桩生意,试水的成分居多,倒还不是特别在意利润。而这位张经理终究也是个场面上的人,程英德看得出他心中对自己己是千恩万谢,但还保持了基本的尊严,看着还有几分人样。
可
见是人以群分,他看林笙也是很有“人样”。
不是衣冠楚楚跻身上流就能自动获得人样的,程英德看很多人都不像个人,更像虫豸、鼠类、阴沟的臭虫,或者更像毒蛇、猛兽、噬人的魔君。
有张白黎在,他没有挽留林笙吃晚饭。但是到了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把林笙又叫了过去。
林笙这回带去了他的英文课本,那课本西角被她压平,规规整整的装进了一只牛皮纸文件袋里。他见了,感觉很好笑,又感觉很奇异,仿佛时光倒流,他们成了一对男女同学:“怎么还真还?我用不着这个东西了。”
“留着作纪念也好,又不是家里房子小、放不下。”
程英德心想读书上学那种辛苦的事情,有什么可纪念的。但他不便自曝其短,所以就没再多说。
林笙在靠墙的沙发上坐下了,笑问:“大哥叫我过来,是不是有什么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的事?”
“事情倒是与我无关。”他坐在写字台后,伸手从香烟筒子里抽出一支烟,但想了想,又放了回去:“阿妙和你家那个李思成,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这话我不方便首接问阿妙,我问问你吧。”
林笙蹙起眉毛,似笑非笑的:“大哥也留意到了?我……唉,我真不愿意细想。”
“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应该是有了点什么事,可到底是什么事,我不知道。”
“你自己的丈夫,你不知道?”
“你说这话是笑话我了。”她答:“问他什么他都是爱答不理,难道让我去撬他的嘴?我要是有那个本事,也就不受他的气了。”
说到这里,她显露出了困惑神情:“可我又觉得不能。阿妙可是一位像金枝玉叶一样的未婚小姐,而思成他……别的不提,只说他那个性格,就很够人受的了。”
程英德忽然问道:“那你当初又是怎么想的?”
“我啊,”她笑了笑:“别管我了,我是个糊涂人,不可救药,没办法。”
程英德眼中的林笙夫妇,和程心妙眼中的林笙夫妇,完全就是两拨人。他既是不清楚程心妙对这两口子的种种调查与猜疑,自然也就不明白前晚李思成和妹妹之间那番剑拔弩张的对话因何而来。现在听了林笙的猜想,他忽然想李思成固然是一无是处,但对于妹妹来讲,他曾在马黛琳饭店救过她的小命。在妹妹眼中,那个货兴许也带着几分英雄色彩。
但妹妹这种“非人”,和李思成那种“非人”,显然还不是一个物种,爱既是爱不到一起去,那么就只能是由爱生恨了。
所以他们在昨天的晚餐桌上,会发生那么一段暗流汹涌的对话。
想到这里,程英德暗中点点头,认为自己想得不错。
但他忽然又好奇起来:“你不嫉妒吗?”
林笙知道经了前夜一役,严轻的身份迟早是要瞒不住,而程英德目前对自己这一方显然是怀有好意的,所以她脑筋一转,开始做起铺垫。
她的铺垫言简意赅,只有三个字:“不嫉妒。”
“怎么会。”他似笑非笑的审视着他:“我看你对他还是很有感情的。”
“没有感情的话,这样的日子就一点也忍受不下去了。想把生活维持下去,就非得有感情不可。”
她微微垂头,对着地面低语:“我有我的苦衷,我也习惯了这样的苦衷,但旁人是不能理解的,大哥也别问啦。”
然后抬起头,她将烦恼抛开,换了话题笑问:“大哥今天还留不留我吃饭了?不留我现在可就要告辞了,趁着天色还早,我逛百货公司去。”
“要买什么?”
“随便买点什么,高兴一下。大哥今天当面应允了张经理,我知道这也是给了我的面子,要不然平白无故,干嘛让他白占那么大的便宜?可大哥这么一办,我当真是脸上长了许多光彩。平时总是我求人办事,现在也有人求我的时候了。”
程英德含笑点头,心想:“小人物。”
不过他幼时和母亲住在家乡时,父亲尚未发达,他也曾是个小人物,现在回想起自己在小人物时代的喜怒哀乐,他常觉得是特别的有滋味,而那滋味上又笼罩了一层淡淡的哀伤,因为时光不能倒流,那一切都己是可望不可即。
“我今天不留你。”他说:“你想怎样就怎样去吧,我们改天再见。”
她点头答应,然后高高兴兴的走了。
程英德看她只要不提那个李思成,就会显出无忧无虑的快乐样子。她又像是胸无大志,又像是不甘平庸。她奔的都是
小目标,安一处小家,赚一点小钱,像只小鸟一样衔来细枝,一点一点的给自己筑一个巢。
他挺喜欢她这个人生态度,但他不可以效仿。他是一提笔就得书写出恢弘篇章,写出写不出都必须得写,而不能只是画一簇兰草、写一段小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