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谁是凶手

警察听了他的供述,觉得他是在狡辩。本文搜:齐盛小说网 免费阅读

于是决定与他展开一场心理博弈,慢慢耗着他。

果不其然,两天后,废马仔的毒瘾再次发作。

他涕泪横流,浑身哆嗦着哀求道:“能不能给我一点,求求你们了!”

警察见状,猛地一拍桌子,大声呵斥道:“废马仔!如果你把问题交代清楚,我们就送你去戒毒所!”

在毒瘾的折磨下,废马仔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他的思维变得混乱不堪,于是再次改口承认:“对!是我杀了郑丽丽!”

警察追问道:“那你是怎么杀死她的?”

“我……我……我用刀杀死她的。”废马仔吸着鼻涕回答。

“你用刀?你根本没有如实交代!郑丽丽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你又是如何将她抛入湖中的?”

“我……我用拳头打晕了她,然后把她丢下湖!”废马仔胡乱地说道。

“你还是没有认真交代。”警察说。

“我拿砖头打晕了,她。”

“……”

“我拿石头打晕了她?”

“你确定。”警察的眼皮抬了一下。

毒瘾者,在毒瘾发作时,为了达到目的,会对某些事特别留意和迫切。

那时的废马仔一首盯着警察看,看警察脸上的微表情,当他说到“石头”的时候,警察抬眼了,废马仔认为这事对上了。

“我确定!我确定!”

“那是在哪里袭击郑丽丽的?”

“我就在湖边栈道啊。”

“哼。”警察摇摇头,“继续耗着吧。”

废马仔就开始想那是湖边栈道,除了湖,还有什么,“我在……我在绿化树林里袭击的她!”

“你确定?”

废马仔马上点头:“我确定!我在绿化树林,拿石头敲死郑丽丽,然后把她拖到湖里抛尸!”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我!我怕她发现我!她打我!我恨她,我杀死了她!”

警察听了他的回答,心中暗自松了一口气,觉得终于对上了所有细节。

他将认罪书放到废马仔面前,那时的废马仔毒瘾强烈,叫他签什么都签,“我签完了,可以给我美沙酮了吧!”

有了认罪书,再加上看似确凿的dnA 证据,警方信心满满地将案件呈交给了法庭。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

废马仔被关在戒毒区的小房间里后,

每当他清醒过来,就会拼命地推翻自己的口供,声嘶力竭地大喊自己是冤枉的。

废马仔坚称自己只是抢劫,并没有杀人。

他强烈要求修改认罪书,还向律师诉说自己在被审讯时的种种遭遇。

而警方这边依然认为废马仔就是凶手,他想改口,因为杀人是死罪。

废马仔的辩护律师一首默默地关注着案件的发展。

在法庭上,律师指出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

“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坚决不承认谋杀罪。

我的当事人承认,在12 月9 日凌晨两点半,他见过郑丽丽,是在湖边栈道。

我当事人看见郑丽丽正坐在长椅上,一旁放着她的h 手拎包。

我当事人快步走过去,抢走手拎包,郑丽丽反抗,抓破我当事人的手,并且大叫,我当事人拿出一把匕首吓唬郑丽丽。

郑丽丽停止反抗,我当事人离开现场。”

接着,律师手持一份关键性证明,这是一家夜宵大排档老板的口供。

夜宵店位于废马仔家附近,老板认识废马仔,他能够作证在凌晨三点十五左右,废马仔骑自行车来这里吃宵夜。

从江滨栈道到废马仔家,他是骑车回去的,用时西十分钟。

律师接着说:“而根据警察勘察案发现场,确认郑丽丽第一遇害点并不是死在湖边栈道,而是在位于其200 米外的一个小树林。

死亡时间为3 点到4 点之间,这比我当事人遇到郑丽丽推迟了半个小时。

我当事人不可能在3 点杀死郑丽丽。

而后来我当事人之所以给了认罪书,是在其毒瘾发作,神志不清醒状态下,在审讯人员的暗示中,写下的认罪书。

试想一下,我当事人若是要杀死郑丽丽,他可以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

而根据警方验证,杀死郑丽丽的凶器为小树林找到的一块石头。

在小树林这个案发现场,警方并未发现我当事人接触凶器的指纹、毛发、鞋印,没有任何能证明我当事人出现在第一案发现场的证据。

疑罪从无,基于以上,我当事人承认犯下抢劫罪,但不承认犯下谋杀罪。”

律师说完。

法庭经过慎重的审议,最终接纳了律师的观点。

认为警方在审讯过程中存在明显的失误,同时案件缺乏定罪证据,事实尚存疑点,将这宗案件发回重审。

警方得知这一结果后,感觉沮丧,而在这沮丧的背后,分歧也就产生了。

假设废马仔并不是凶手,废马仔在2 点半抢劫完拿到h 包之后离开。

那郑丽丽当时在湖边栈道,又待了半个小时,然后准备开车回去。

走过200 米,到了阶梯上,遇到藏在绿化树林的真正凶手。

真正凶手将她拖到小树林杀死,而后再拖回栈道抛入湖中。

那这个凶手的目的是什么呢?

劫财,还是报复?!

一些警员认为:“这就是一起劫财案,郑丽丽在湖边不幸再次遇到了一个藏在树林里的新劫匪,那人求财不得,愤怒杀人。”

而另一些警员则持有不同的看法:“不对,我觉得这起案件应该是报复杀人。

郑丽丽的人际关系极为复杂,身边围绕着一群狐朋狗友。

她本人又是一个任性骄纵的大小姐,平日里嚣张跋扈,肯定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了不少人。

说不定就是这些人当中的某一个对她下了毒手。”

还有警员提出:“虽然孙明枫和明慧美有不在场证明,但他们完全有可能买凶杀人,这种可能性也不能排除。”

当然,也有警员固执地坚持:“我还是觉得废马仔就是凶手,这种瘾君子满嘴跑火车,狡猾得很,他就是故意谎称改变了作案地点。”

一个警员说:“不对吧,夜宵店老板证明了废马仔在三点多去吃宵夜的。”

另一个警员说:“当时天气那么冷,尸体泡在水里,尸检不一定精确。

比如,他就是在2 点50 左右,在小树林等待郑丽丽的。

然后将她拖到小树林拿石头杀死,之后处理完小树林里自己的痕迹,将昏迷的郑丽丽拖到湖边栈道抛入湖中,带着h 包逃走。

他不一定骑车,他可以把车放到出租车上,再缩短时间是吧。”

一个警员听完愣了一下,“这动机太奇特了吧,抢包就抢包,求财为什么要杀死呢?!不合理啊。”

那推理此观点的警员还在辩论:“有什么不合理,这家伙是惯犯,无恶不作,他不是和郑丽丽搏斗了吗?郑丽丽肯定看见他的脸了啊。”

“废马仔不是说他戴口罩了吗?”

“他的话你也能信啊!”

这宗案件在每一位警察的心中都有着各自不同的推断。

同时队长和副队长的思路也存在着巨大的分歧,无法统一。

这就让查案朝着多方向各自进行,

有人查新劫匪、新可疑人,有人查熟人作案、报复的动机。

就这样越查,这个网就越来越大,嫌疑人也越来越多。

但那己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无法得到有效的不在场证明,也无法证明哪一个嫌疑人就确切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再说那废马仔,虽然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抢劫罪名成立。

他抢了一个价值二十万的h 手拎包,卖了几千元,金额重大,判处10 年有期徒刑。

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废马仔刑满出狱。

又过了十西年,这起案件依然没有侦破,成为了一宗困扰着所有警方的“谁是凶手”的谜案。

卷宗静静地躺在档案库中,等待着有一天能够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