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没有腻腻歪歪多久,天气冷起来,加上秦过每天早起训练,两人在天还没黑之前赶回了营帐。
巴根和巴彦像两兄弟一样抱着在门口的草垛上滚来滚去,玩的不亦乐乎。看到两人,大胖小子支棱起来,又哥哥哥哥嫂嫂嫂嫂的跟在后面叫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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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营之后,部落很快在秦过和萨仁的安排下依旧井然有序的生产和生活。
又一年的冬日,男人们依旧晨起拉练,每日巡逻,每三日狩猎——这是秦过年少时定下的规矩,他们保持了很多很多年。
阿日泰的新婚妻子半梦半醒的时候察觉到丈夫爬了起来,梦呓一般的问他:“还这样早,你昨夜才巡逻,怎么不好好休息一下呢?”
阿日泰轻轻吻了吻妻子的额头说:“少主在等着我们。”
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每一个温馨的帐篷中,在妻子和孩子安然的睡颜中,男人们穿戴整齐出发。
冬季的白昼非常短,几乎只有八小时,男人们要抓紧时间训练、清理积雪、出门狩猎、布置陷阱、巡逻。
秦过真的如同很多年前说的那样,每日迎着朝阳而起,日落而息,四季都如此,没一日停歇。
小黑龙这段时间,因为接收到了小数据库的大部分能量,会时不时掉线去时监局帮助恢复数据,每次上线秦过都忙得很。
小黑龙都觉得这个小世界的秦组长太有干劲了,日程排的非常满,上个小世界休的假现在全部都补回来了。
秦过依旧适应良好:【草原上的战斗是公平的,他们以血换血,以命换命。如果傲慢的觉得我一定会赢,这种想法会害死这些追随我的人。】
首领的地位是靠着拼杀上来的。
而且这群年轻人真挚、热烈,并不辜负他。
日子一晃而过,又跨过了一年,龙儿年的草原,是一个早春。
才二月光景,冰雪就开始初融。
塔塔部伟大的嘉措血脉的少主,终于要迎来他的婚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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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仁早早的准备了婚礼的物资,婚前一个月是最忙碌的时刻,秦过嘴角就没下来过。
其实最合适的婚礼时期是在秋季或者是初冬,这个时候气候温和,牲畜肥壮。
只是塔塔部的萨满以阿央珏是长生天选定的使者为由,测算推演了很久,将婚期定在了初春。
婚礼最重要的一部分是要搭建自己的新帐篷,帐篷搭建好之后,萨满会再次用羊肩胛骨在炭火上灼烧,询问吉时。
比如塔塔部萨满唱跳之后,嘴中念念有词,摸索着骨头问:“七日后圆月时举行婚礼,天神是否喜悦?”
秦过在旁边抱胸看着,压迫力十足。
萨满眼观鼻鼻观心:“吉时!吉时!天神喜悦!”
众人发出善意的哄笑,有孩童大叫着:“天神喜悦!天神喜悦!”
这时候的阿央珏是不能出面的,他在毡帐里面听着外面的喧闹,轻轻弯了弯眼睛。
塔塔部落少主受人爱戴,他的婚礼也要热闹的办一场。
就在占卜的第二天夜里,出现了一次非常绚丽的极光。
天幕似被无形巨刃劈开,赭红、暗金、铁锈色的光瀑自北穹倾泻。
光带并非静止,它们随不可见的宇宙节拍膨胀、坍缩、爆裂。
赤气弥天,夜明如昼。
这是横贯整片草原的红色光幕,全境可见。无数人仰头,没有光污染的时代里,壮观的星云泼洒在雪原之上,雪地如倒悬的赤色银河。
万籁俱寂,视觉却将滚滚声响灌入耳中。
又把阿央珏偷出来的秦过仰起头,两人裹着毡毯,脑袋挨着脑袋,眼中倒映着漫天的神迹。
十多分钟后,直到天空彻底暗下去,嘈杂才开始响彻在草原上。
“长生天以血洗月,代表着会有战争……”阿央珏喃喃。
游牧文明中的红色极光,被称为长生天的战旗。
婚礼已经准备完全,但是今夜却出现了这样的征兆。
秦过安抚他:“草原上每一天都有战争。要是惧怕战争的话,我这辈子都娶不上你了。”
他笑着说:“萨满占卜天神喜悦,这战旗说不定是为我们而扬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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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的黑夜之时,吉塞拖动着步伐,踩在还未融化完全的积雪之上。
夜风太冷,他裹着褴褛的袍子,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走。
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寒冷,他一直在微微发着抖。
他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恍惚间看到前面有微弱的火光,他裹紧衣服,还没靠近,就被一只粗壮的手臂一把勒住脖子。
“嗨,让我瞧瞧,我们的老熟人吉塞。”一个声音笑着说,“你果然来了。”
灯光在吉塞眼前晃了晃,吉塞剧烈的挣扎却挣脱不开,男人才略显无趣的松开掐着他脖子的手:“瞧瞧,你都虚弱成什么样子了?你怎么沦落到这幅模样?我的朋友?”
吉塞咳嗽起来。
当年他的家族施加给萨仁的凌辱,这些年都已经加倍的还回来了。
他和他的家人,在塔塔部营地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日子,终日劳作,也只能换取很少的食物。所以他瘦弱的像一根枯草。
“好了,巴特尔,别欺负他,”又一人递给吉塞一个喝水的皮囊,“吉塞,你准备好了伟大的巴巴哈可汗想要的消息了吗?”
草原上的婚礼无法完全隐瞒,比如秦过的婚期定在今年初春所有人都知道,但是具体哪一日、具体在什么地方举行,消息并不好得到。
吉塞喝了两口马奶酒,胃部有灼烧一样的温暖,渐渐在冰冷的夜色中恢复温度:“我给你们消息,你们要确保我的平安。”
“当然,巴巴哈的族人最具有诚信,你在十多年前不就知道了吗?”一个大胡子男人笑着说,把一袋金子塞进了吉塞的怀里。
已经临近月圆夜,澄圆的月光下,包裹中沉甸甸的金属的光泽闪花了眼。
吉塞抓紧包布说:“后五日迎亲,后六日婚礼。地点在克鲁伦河畔向阳浅谷。”
“你真是好样的,吉塞。”大胡子说着,友好的拍拍吉塞的脸。
下一秒,一柄匕首刺穿了吉塞的腹部,他瞪大眼睛,手中沉重的袋子落地,里面的东西咕噜噜的滚出来。
——除了最上面的一层金子,底下的全都是碎石块。
“你们……你们……”血液从嘴角溢出,他说:“骗我……”
巴巴哈族人嗤笑一声:“可怜的吉塞,十多年前要是你们聪明一些,就该知道我们根本没有一万人,哈哈,要是你们真的光明正大的和我们打一场,说不定嘉措早就统治草原了。”
“可惜啊……嘉措被我们捅了三十多刀,还在往前冲锋等待着你们,”提起吉塞的头发,看着他逐渐失去生机的脸庞。
眼见着吉塞死的差不多了,男人拔出刀,将尸体随意的丢弃,再把地上散落的几枚金子捡了起来。
“你就这样将他杀了?万一他欺骗我们怎么办?嘉措承玄狡猾的像是水里的鱼,最近可汗被汨罗部的克尔伦打的心情不好,要是我们给了假消息,说不定会被他气得砍头。”另一个男人说。
汨罗部整个冬天跟嗑了药一样,又研发出了新武器,战力突飞猛进,巴巴哈部被打了三个月,招架不住了。
“可汗会喜欢这个消息的,”大胡子说,“将这个消息卖给克尔伦——他自然会出手,是真是假都没关系,毕竟……当初的血色婚礼之仇,他咽的下去吗?”
二人相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