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我儿子天天在你们这边逛,你还得帮我看着点,簪子就当是给你们的贺礼,我送秀秀一支,但你得等过几个月——你们俩的亲事还有多久?”
听到她的问题,陈壮的黑皮脸上蒙上了一层红:“大概得冬天才能办。”
“那晚不了,你让你未来娘子再等几个月,有货了我第一时间给你。”
“好好好,多谢沈哥了。”
沈知霜漫不经心地点点头,目光一边盯着在四处瞎逛的小崽子,一边打哈欠。
“不是我说,沈哥,你也得考虑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咱们镇上你的条件是数着的,媒婆给你介绍的姑娘你都不乐意,难道你是要娶个天仙?”
沈知霜忍不住又瞥了陈壮一眼,这人可真是说飘就飘,这还开始管她了?
“我遇见想娶的自己就娶了,少关心别人,多看看自己。”
看她不高兴,陈壮就没多说。
在他们这群人看来,沈知霜纯粹是眼界太高。
这对父子搬来梧桐镇之后,好多人看中了沈知霜的小白脸,也不嫌弃他带个孩子,想跟他一起过日子。
可来一个他拒一个,如今都没人跟他说媒了。
“乐乐,玩够了没?咱们得回去了。”
沈知霜懒得再跟陈壮聊下去,喊着儿子的名字打算回家。
听到乐乐这个名字,陈壮觉得牙有点酸。
虽说这年头叫什么的都有,可谁家会给自己小孩叫乐乐,大柱铁蛋不都行,沈知霜偏偏跟人两道着,一定要叫个重字的,这小名听着都酸得慌。
沈知霜不理会旁边人异样的目光,拉着自家的小崽子,父子俩晃晃悠悠地回去了。
不得不说,沈知霜在梧桐镇的日子还算是挺潇洒的。
要是她以一个女人的面貌现身,麻烦自然不少。
但她作为一个男人,面对的舆论压力就小得多。
旁人看到她带个孩子,还会认为她是个痴情种,不会多想什么。
沈知霜的生意头脑还是可以的,这三年里,各种生意她都试过了,赔得少赚得多,攒下了不少积蓄。
加上她从李渊那里顺来的那些银子,其实沈知霜非常富裕。
要是她不想折腾,一辈子平平淡淡地就过去了。
可是她闲不下来。
有时候沈知霜挺感激李渊,幸好他统一了江山,这要是还处于乱世,她的日子可没这么好。
既然都处于太平年代了,沈知霜还想再折腾折腾,多见见世面。
如今镇子上的人,都认为她是走街串巷来回贩货的商人,时不时还让她带点东西,有些力所能及的,沈知霜都帮着带了。
但她的确不是商贩,她只是每年给自己放个假,出去闯荡一番而已。
三年了,沈知霜跟那群江湖人仍旧保持着联络。
人得有来有往才会有交情,沈知霜深谙这个道理。
所以她主动跟那群人保持着友谊。
前不久,她还给某个神医搞了点外科上的科普,让他的医术突破了一截。
总之,沈知霜本来就很聪明,让她利用自己的聪明,跟别人处好关系,那真是信手拈来。
有这群江湖人保驾护航,沈知霜的生活安全性够高。
“爹,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这镇子我都待够了。”
乐乐围着家里院子转了一圈,又跑过来对沈知霜撒娇。
“这么热谁出去?你要是出去了,自己带把盐,人家走在路上都不需要带干粮了。再等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