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蒙古人已经开始陆续登上城墙了,哪怕大军拼死抵抗,外城城墙失陷也是必然!皇上,请您为国家大计考虑,迁都吧,毕竟这仗输了以后还可以赢回来,但您身为一代帝王,是万万不可落到叛军手里受辱的啊!”
“有言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果皇上不考虑迁都,那就先退到后方去避一避,等战局稳定下来,您再回北平也不迟啊!眼下还请皇上大局为重!”
朱标手执玉笔,怅然若失。
“迁都?暂避风头?那去哪呢?”
大臣们纷纷跪地。
“皇上!无论是津门还是济南都成啊!我们大军护送您,回应天去也成啊!”
朱标将桌上的奏折战报推落在地。
“那也不成!朕可以跑,王公大臣们可以跑!百姓呢?这蒙古大军就是为了劫掠而来,北平一旦失陷,平民百姓又该如何?大明这才二世,难道朕就要偏安一隅了吗!”
“皇上!好汉不吃眼前亏啊!眼下蒙古军队都已经杀红眼了,城中战力折损过半!您就是大明的主心骨,只要您还在,等梁国公等人大军班师回朝,依旧可以一雪前耻啊!”
这几位大臣声泪俱下,纷纷磕头。他们虽然死谏朱标撤离,但是却没提自己的事情。朱标也明白,他们真的是为了大局考虑,可是眼下敌军围城,为的就是他啊,倘若他突围了,敌军直接放弃攻城,转为追击他又该如何?只有坚守待援才有胜机,可是这援军,何时才能到呢?
“已经是第三天了啊!传令全军,若是不敌,全部撤离到内城。我们要在北平的每一条街道,每一处城楼甚至每片废墟和敌军作战!只要还有机会,就不能放弃!”
“皇上……”
“传旨吧!”
……
城墙上,常遇春依旧冲在士兵面前,他身上已经伤痕累累了,但好在并无致命的伤口。而伤了他的人,都已经化为尸体堆了在城墙上。
“开平王!皇上有旨,必须撤离到内城!请您老赶快率大家撤离吧!我们只是撤退,到了内城,依然还有机会!”
常遇春用虎头湛金枪支撑着身体,但还是忍不住喘着粗气。
“好啊!那你们先撤,咱掩护你们!”
“可是您现在已经筋疲力尽了,我们必须把您带回去!”
“废他娘的什么话!这是军令!咱常遇春的属下就没有敢违背军令的人!”
副将眼含热泪,却只听到常遇春高喊一声。
“走!”
“我们走……”
守军纷纷撤下城墙,只留常遇春一个人,傲立城墙之上。此刻的太阳炽烤着地上的一切生灵,常遇春也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中午。在元末的混账世道中,落草为寇好像并不是一个糟糕的选择,大家也不过是为了吃口饱饭罢了。他虽然落草为寇,但是仍有底线,只愿劫掠元军和地主富商,官家老爷,可惜山寨的寨主刘聚,是个鼠目寸光的家伙,没有任何底线。当和此刻同样炽烈的太阳照耀着他的时候,常遇春突然醒悟了。
“这打家劫舍岂是大丈夫所为?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该做一番大事!”
于是他单枪匹马,提着自己的虎头湛金枪,下了山。他在山间等了两天两夜,终于等到了那支军队。坊间传说,凤阳朱元璋,乃是当时大英雄,他虽为红巾军,但是和其他造反的人截然不同,胸怀大志,对百姓秋毫无犯,而且他很缺人手。
当常遇春跳出来的一瞬间,朱元璋一行人吓坏了,还以为这个身高体壮,满脸黝黑的大汉是劫道的强盗,常遇春却将手中兵器一丢。
“咱早就不干那勾当了!咱听说朱元璋是个人物,所以特此来投奔!还请您收留我。”
朱元璋起初对他的态度非常冷淡。“你是不是混不下去了,所以跑到咱军队里来骗吃骗喝?”
也怨不得朱元璋心生芥蒂,这突然冒出一个黑黑壮壮的土匪,一个人吃了十个人的食物,任谁也要考虑成本核算的问题。
常遇春将最后一口酒喝光,心满意足地一擦嘴巴。
“将军你别着急啊!等打仗的时候你就知道咱有没有能耐了!”
“那正好,咱要渡江南下,攻取太平。你就做先锋吧,咱倒是要看看你有没有本事。”
攻取太平的采石矶一战,元军防守严密,朱元璋大军陷入僵局,无法打开局面。而常遇春则架着一艘小船,顶着漫天的箭雨冲锋,杀至敌军之中。一杆虎头湛金枪舞得虎虎生风,如同太岁降人间。他左突右冲,如入无人之境,凭着自己一己之力打开局面,让朱元璋攻克下了太平。
朱元璋这时候也觉得自己的粮食值了,这个黑大汉可谓百人敌。他也拍着常遇春的肩膀赞叹道。
“伯仁真乃人间太岁神也!”
后来,常遇春又帮助朱元璋攻克了应天,他依旧是冲在最前面,杀敌何止千人?朱元璋十分喜爱他的勇猛,更欣赏他的忠诚,于是便与他义结金兰。朱元璋一辈子只对两位将领推心置腹,毫无怀疑,一位是徐达,另一位就是常遇春。而常遇春也没辜负朱元璋的厚望,他不仅成长为一位优秀的将领,还奇谋频出,最擅长奇兵突入。从此,世间少了一名黑脸强盗,多了一位大明开平王、国丈常遇春。
想到此处,常遇春提起腰间的酒葫芦,痛饮一番。
“大哥啊!这是咱最后一场战斗了,你别管咱喝酒喝多了,还是杀人杀多了,这次就别怨咱了!”
“比屋豪华歇,平原杀气高。越山青入眼,回首鬓须搔。咱老常一辈子也没做几首诗,也不知道能不能传下去,但是咱的威名,肯定能传下去了吧!”
“蓝玉啊!你小子封狼居胥,接了咱的班,咱是不服气,但是有一点你可比不上咱啊!一个最好的将领,能死在战场上,才是死得其所!徐达没做到,你也做不到,但是咱做到了!来吧,蒙古贼子们,跟你常爷爷一决高下!”
城墙上,常遇春威风凛凛,他的腰杆依旧挺得那么直,披风如火焰般燃烧。蒙古士兵们已经冲上城墙了,但是看着眼前这个煞星,谁都不敢上前,只能提着刀远远提防。
常遇春却不惯着他们,枪出如龙,横扫劈砍,左挡右刺,仿佛当年采石矶一战的模样。
只可惜春风岂有怜花意,怎能许我再少年。
常遇春终究还是被蒙古军队团团包围。
“开平王!我们来了!”
随着副将一声令下,大军也全都重新上了战场,与元军杀红了眼。
常遇春苦笑着。
“咱本以为,咱这一辈子,属下都不敢违背咱的意思,没想到被你们这群小子给咱毁了一世英名!不过这样也好,这样也好啊!大明有你们,能行!”
常遇春支撑着疲惫的身体,正欲冲杀,却只见眼前一缕光芒。
“风云人间四十载,横刀立马大明开,耄耋之年血染甲,天地记得我曾来!常遇春,你的使命已经完成了,你该走了!”
常遇春只觉得自己的感官前所未有的清晰。
“原来我活到八十岁,是因为我的使命一直都没完成啊……本来替咱大哥杀够了人,咱就该走了,没想到被这小子留到了现在。还算咱欠你的,可惜了,标儿,青儿,雄英……咱该走了!”
常遇春突然紧握枪杆,仍要冲锋。
“最后一次,也该倒在冲锋的路上!”
但是霎时间,他的气息全无,身体虽然依旧摆出架势,却无法冲锋了。常遇春终究还是寿尽在了战场上,但是却依旧没有倒下。他纵横天下几十年,未尝一败,哪怕是最后一次,他也没有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