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血画

到了唐龙镇。本文搜:读阅读 免费阅读

警察往西边的山上走去。

山上还未开发,不见村子。

在半山腰,警察发现一个小木屋。

木屋破旧不堪,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木屋外,用粉笔写着:“散养山羊,联系电话xxxxxx。”

警察拨打电话,见到了木屋主人。

主人是个放羊人。

他说,这木屋是祖上建的。

因为没法通水,又没有卫生间,平常就用来在山上放羊时歇脚。

警察问:“2003年的时候,你把这木屋租出去过吗?”

放羊人回忆片刻,答:“租过,租给了一个侏儒和一个小姑娘。”

他记得,两人说是来画画的,想短租一个月,给了200块钱,他就答应了。

终于找到了!

警察让放羊人打开木屋。

走进屋内,只见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

靠墙有个木头立柜,木墙上挂着一块木头片。

这是简易切割板,常用来垫在画下面,

上面用图钉钉着一张油画。

警察看着这幅画,是随意涂抹的抽象画。

放羊人说:“每次看这画,都觉得挺有意思。”

警察问:“这画是你买的?”

放羊人摇头,说这画是当年租房的两人留下的。

他们走得匆忙,没住满一个月,画架、颜料都没带走,还剩了这张画。

他觉得好看,就挂起来了。

警察拿出天言和雅琴的照片,问:“是这两人租的房?”

放羊人看了看,说认不出模样了,感觉像,但不敢确定。

他只记得,男的是侏儒,女孩十八九岁的样子。

租房子时见过一面,之后就再没见过。

警察又问:“退房时,你没见到他们?”

放羊人说:“没看到侏儒和小姑娘,是另一个男人来退的房,开着一辆皮卡车。”

“皮卡车?那人长啥样?多高,你还记得不?”

警察推测,放羊人口中这个来退房的男人,很可能是郑妄。

要是放羊人能认出郑妄,成为证人。

就能证实郑妄在2003年3月见过天言,这地方或许就是天言谋杀案的第一现场。

天言死了,雅琴和郑妄带走尸体去埋掉。

之后郑妄回来处理现场,办理退房。

看着郑妄的照片,放羊人想不起来了,首说:“太久了,真不记得了。”

他能记住天言和雅琴,是因为这是木屋唯一一次出租。

这地方没通水,也没厕所,谁会租呢?

后来开皮卡车的男人来退房,就见了十分钟,便走了。

警察看着屋子,戴上手套,在桌子、床边摸了摸,满手灰尘。

问:“这房子你不常打扫吧?”

放羊人答:“不咋打扫,就十天半个月来放羊时,进来坐坐,或者睡一觉就走。”

警察对放羊人说:“把这房子租给我一个月吧。”

很快,鉴证部门的人员来到小木屋。

对整个屋子展开详细勘验。

进行鲁米诺测试时,昏暗的屋子里,那幅抽象画上,出现莹莹蓝光。

他们小心地取下画。

荧光意味着血迹,且都集中在画的中心位置。

为什么画上会有血?

结合之前掌握的线索分析,天言可能死于窒息。

是被这幅画捂住口鼻致死。

凶手用画捂天言口鼻时,他鼻腔出血,血留在了画上。

因为是抽象画,由各种颜料拼涂而成,血迹就藏在了颜料里。

加上是抽象画,乍一看,根本发现不了。

把画翻过来,背面有签名:雅琴,完成于2003年3月17日。

这画是雅琴画的。

送去检验后,在油画上发现几枚隐隐约约的指纹。

分别是雅琴、童岚、郑妄的。

至此,完整的案发经过逐渐清晰。

2003年3月17日,雅琴随手画了一幅抽象画。

画好后放在画架上晾干。

雅琴带天言来小木屋,是想让他创作,趁机偷他的画。

她给天言喂了昏睡药,偷走画后离开小木屋。

随后,童岚进了屋。

天言躺在床上。

童岚想偷一张《草鞋和高跟鞋》。

这时天言醒了,发现童岚的意图。

童岚怕天言把做枪手、偷画的事说出去,便决定杀人灭口。

她拿起尚未晾干的抽象油画,捂住天言口鼻,将其杀害。

天言死后,童岚发现他脸上有红色印记,以为是没干的颜料。

赶紧清理掉,让天言保持熟睡的样子。

这画是雅琴的,童岚不想要。

她要的是天言的《草鞋与高跟鞋》。

于是把抽象画又放回画架,离开现场,装作从没来过。

半小时后。

郑妄找到雅琴,把她押回小木屋。

发现天言死了。

雅琴以为是自己喂的昏睡药误杀了天言。

郑妄猜到是童岚干的。

那时郑妄只是个司机,想靠童岚发财。

于是顺着雅琴的误会,假意帮她处理尸体、清理现场。

天言是被捂死的,现场不混乱。

郑妄看到抽象画,拿起发现背面有雅琴签名。

雅琴的画对他没用,还有好几张也被他当废纸扔在地上。

之后,他找来红白蓝塑胶袋,把天言尸体装进去,运上皮卡车。

天言被童岚捂死时鼻腔出血,因躺着,只有少量血液流出。

装袋运下山时,由于死亡时间短,尸体内部压力变化、体位改变。

鼻腔里未流出的血渗了出来,印在塑胶袋上。

所以在红白蓝塑胶袋和皮卡车上,都发现了天言的血迹。

几天后,放羊人整理屋子,发现这幅画。

觉得好看,就挂在了墙上。

二十年来,只有放羊人十天半个月来一次。

屋子密不透风,山上又阴凉,画保存得很好。

天言案中,通过测谎,警方发现了这个地点。

加油站员工、放羊人提供线索,皮卡车和编织袋上的血迹。

引出关键凶器——带血的抽象画。

画背后的签名,证实创作时间是2003年3月17日。

上面有天言的血迹dnA,还有童岚、雅琴、郑妄的指纹,证据链完整。

这一次。

警察用手铐把郑妄带到审讯室。

当带指纹的画作为证据摆在他面前。

郑妄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摸了一下画。

油画干后,指纹留存,成了他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铁证。

证据戳穿他的谎言。

为了自保,他如实交代天言案。

“是童岚杀的天言,我只是帮忙埋尸。”

“我有证据!”

他交代了自己家祖屋位置,祖屋树下埋着袋子。

袋子里有童岚对所有案件的详细供述,有手写材料和录音。

这些是他逼童岚准备的。

为的是控制童岚,自己坐稳画室主理人位置,让童岚继续为他赚钱。

材料里详细记录了天言案的经过。

他还说,雅琴案也和他无关,是童岚干的。

为了自保,他拼命撇清和两起案件的关系。

目的是想要继续为“醉杀”童岚的案子申辩:“我没杀她,她是喝酒喝醉死的。”

刑侦队长看着他,说:“郑经理,我们只负责查案,定什么罪,那是法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