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朱由检成立国会的目的——
让民众主动纳税和服役。
所以朱由检对公民委员会是很看重的,和负责确定税率的经济委员会,放在同等地位。
为了减轻民众的抵触,他还特意选择陈继儒这个“草民”,负责公民委员会。
他向陈继儒道:
“公民委员会的职责,陈先生应该有所耳闻吧?”
“若有不懂之处,可向刘先生询问。”
请刘宗周仔细讲解,阐述公民委员会的职责。
刘宗周这段时间一直在忙于这些事情,大体梳理好了十五个专门委员会的关系。
尤其是教化委员会曾属于公民委员会,两者之间的职责,最是需要明确:
“教化委员会的职责,在于推行教育,把异族教化为大明公民。”
“大明公民可称为明人或华人,连续三代有汉人血脉、又自认为是汉人者,可以称作汉人。”
这是朱由检和群臣所做的定义,把华人作为国族概念,不限种族民族、只以文化划分——
凡是心慕中华、学习中华文化、使用华夏礼仪的,都可成为华人。
以此吸纳异族精英,增强华夏文明的吸引力。
同时鉴于唐朝异族作乱的教训,明确汉人是大明公民的主体和核心。
异族华人只有连续三代和汉人联姻、拥有六成以上汉人血脉,才能成为汉人,获得完全信任。
教化委员会负责的,就是把异族教化为华人,它在国会中取代民族委员会的地位——
所有异族,都是被教化的对象,民族委员会研究的是如何教化他们,成为了教化委员会下属的二级委员会。
在刘宗周讲解完这些后,朱由检道:
“教化是否完成,不能单由教化委员会定,需要公民委员会确认。”
“惟有认同中华文化、依法纳税服役的华人,才能成为大明公民。”
“公民委员会的第一个职责,就是确定大明公民身份,制定相关法律。”
“它下属第一个二级委员会,就是公民资格委员会,负责和民族相关的国族问题。”
陈继儒听到后连连点头,很是认同这点。
作为江南名士,他对江南士人支持的华夷之辨,自然也是支持的。
甚至下决心迎合他们的诉求,收紧异族入籍——
江南的士绅大户甚至富足平民,都想着使用异族奴婢呢,哪愿让他们轻易入籍成为公民。
如今他被任命负责这件事,正好在草拟法案时迎合他们。
只要想到大明的人以后都要遵守自己制定的法案,他的内心就不禁有些飘飘然,认识到为何有那么多的人想要做官——
自己现在负责的不过是国会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就有如此巨大的权力。
那些掌控一个衙门的,又是何等惬意!
心情激动之下,他想着皇帝提出的纳税服役要求,大胆道:
“若是朝廷……地方官府横征暴敛,民众是不是有反抗的权力?”
“昔年葛成抗税,主动自首入狱,苏州民众万人哭泣相送,吴人敬若神明,尊称其为葛贤、葛将军。”
“国会公民委员会,是不是应该保障他们的权利?”
这件事情,牵扯到一桩公案,那就是万历二十九年苏杭织造太监孙隆奉万历皇帝之命,在苏州私设税官、擅立关卡,被苏州民众驱逐的事情。
从那之后,江南的情况就逐渐失控。到了天启六年的时候,还发生了魏忠贤派缇骑抓捕周顺昌、激起苏州民变。
之后阉党大力镇压,颜佩韦等五人为了保护民众,像葛成一样主动挺身投案。同样获得了苏州人的敬重,张溥为他们写了《五人墓碑记》。
后世一些人把颜佩韦五人与葛成混淆,这就是东林党抗税说的由来。
不过朱由检却知道,两件案子是不同的,中间相隔了二十多年。虽然相互间有影响,却不能一概而论。
它们被混在一起的原因,是葛成出狱后敬仰五人事迹,主动为其守墓,去年病殁后葬在五人旁边。
陈继儒非常钦佩葛成,为其撰写了《吴葛将军墓碑》。
如今提到的就是这件事,想为葛成翻案。
——
朱由检内心对此是很不喜的,他作为大明的统治者,当然不喜欢民众抗税。
但是他又知道大明当前的状况,在市民社会越来越繁荣的情况下,大明的民众已经逐渐觉醒。一味横征暴敛强行征税,只会引起更多民变。
所以他才决定成立国会,给纳税服役的大明公民参政议政资格,通过和民众协商,征收到足够的赋税。
如今陈继儒重提葛成案,他在斟酌之后说道:
“重制礼乐后制定的法案,不用于以往审判。”
“葛成抗税是事实,违背朝廷法度,也受到相应惩戒。”
“朝廷不再追究,不再重审此案。”
这个回答,无疑让陈继儒等人失望,因为他们真的想为葛成翻案,认为他行的是义举。
朱由检看着他们的表情,不得不有所顾虑,拿着之前的抗租抗税政策表态道:
“此前法纪不全,赋税和徭役没有定论,这是朕成立国会和议会的原因。”
“以后,赋税税率由经济委员会定,徭役时间由公民委员会定。”
“如果超过规定,民众可以抗拒。”
“如同租税超过数额,民众可抗租抗税一般。”
这个表态,其实承认了葛成抗税的合理性,因为太监私自征税,显然是不合朝廷法度的。
但是因为当时税收制度不完善,太监征来的税有一部分是补充朝廷用度的,同样有其道理。
所以这个案子根本没法追究,朱由检也不愿多提,他看着五人快速道:
“这些公民的权利,设立公民权益委员会负责,同样作为公民委员会的下属委员会。”
“所有纳税服役的大明公民,都享有依法纳税服役、依法抗租抗税的权利。”
“发生这类的事情,当地官府和议会必须报上来。”(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