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笙被那男子推搡着向前走,一条胳膊又被他那铁钳似的手攥了个死紧。*零¢点?看·书. +首?发`血腥气味在空中弥漫开来,男子微微有点喘,不知道他是疼得首喘,还是吓得首喘。
林笙疼是不疼,但论恐慌的程度,只怕她还要更胜于他。拥有林笙这个名字的人,乃是程静农十几年未见的世侄女,这世侄女新从东瀛远渡重洋回国、正预备着过些天就登门去和老世叔相见相认。如今登门的日子还没到,世侄女先趁夜溜到了老世叔的后院外,这若是让老世叔察觉了,成了什么事?她在东洋十几年,这是学会了做飞贼、要到老世叔家显显本事了?
更要命的是方才高墙后传出一串脆响,她怎么听都像是枪声,而这男人分明就是被乱枪崩出来的一名歹人。自己和这个歹人扭作一团,若是被程家的人发现了,那就更是百口莫辩。
为了几天后的登场,她和张白黎这半年耗了无数心力,经费也花销了许多。除去眼前的这些损失不提,程静农现在更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和道路,他们错失不得。
所以在高墙之后的追杀声逼近时,林笙为了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索性迈开大步:“快快快快快。”
她向前疾行,那男人攥着她的胳膊不放,被她拽得一步一踉跄。她见这歹人既拖自己的后腿、又抓着自己不放,急得干脆伸胳膊一揽他的腰,想要连扶带架的让他跟上自己。他没说什么,单是从鼻子里猛的呼出两道气流。
一阵风似的走过小街,他们前方豁然开朗,正是又回到了繁华大街。大街两侧除了路灯,还有无数的霓虹招牌,各自放着光明。林笙这时收回了那只搂腰的手,借着灯光,她抬手低头望去。
她搂他,搂了满掌的鲜血。
顺着自己的血手再向上看,她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平心而论,这脸有点眉目如画的意思。
她心慌意乱到这般地步还能瞧出他的眉目如画来,可见此君当真是画意十足:很年轻很光滑的一张面孔,偏于瘦的一方面,长眉长眼首鼻梁,配着两片薄薄的樱唇,以东亚的审美观来看,这一副五官拿出去,真是做美男也行、做美女也行。′<幻@想±-?姬e (?{无?错[内\?%容±¢
但他炯炯的眼神中没有一点美的成分,垂眼冷盯着她,他开了口,面貌年轻,声音低沉、可不年轻:“小姐,劳驾你陪我再走一段。”
街上人来人往,林笙不便总晾着这一手血,另一只手拎着昂贵的大包小裹,也没法子掏手帕。将血手在对方的黑衣服上蹭了蹭,她也认为此地不能久留,不怕别的,怕这位失血过多、咣当一声忽然倒地死了。莫说程公馆还在他们身后,兴许正有持枪的程家保镖往外追赶。就算没有程公馆,只要是在这么一条热闹大街上,只要是他死在她身边,闻讯而来的巡捕就必定不会轻易放了她,不把她调查个底朝天不算完。
“走哪儿去?”她移开目光,装着看那面包房的霓虹招牌,轻声又问:“你还能走。”
他不回答,迈步时依旧紧紧的抓着她,一是要用她打个掩护,二也是怕自己一松手,这娇滴滴的小姐会立刻尖叫着喊巡捕。
两人紧挨着走在大街暗处,看起来正是一对如胶似漆的男女在轧马路。走过一条大街,再过一条大街,她也看不出他那血流得怎么样了,反正他是一声不吭的一味走,从大街转入了小巷。
说是小巷,其实比小巷宽阔,可算是一条小马路。马路是新开辟出来的,因为地理位置不错,两边的地皮陆续卖出去后,便开始有人过来建造房屋,只是时间尚浅,房屋还是稀稀落落的样子。林笙走到这里,心中疑惑了一下,暗想他怎么走到了这里来?
因为那稀稀落落的房屋中有一幢小小的二层洋楼,是以她的名义新租下来的。¨天?禧_小~说/网\ *无+错-内\容.“林笙”这个身份再落魄,家里曾经是有底子的,就算她在日本的生活维持不下去、不得不回国投奔程世叔了,只要手里不是一干二净,那么她也还是得穿得好、住得好。
她不敢多看那临时的自家,只想快点摆脱身边这人,又想人生还是随缘最好,自己今天下午可能是过于执着,满脑子想着要个男人,结果要到了这么一位血淋淋的亡命徒。
她又想如果走出这条小路了,这人还是没有要到家的意思,那么自己也不能陪他傻走个没完,谁知道他会不会在无人处将自己杀人灭口?
好人她见得多了,坏人她也见得多了。
哪知道就在这时,前方路旁的灌木丛里转出一人,这人手拎一把两
尺多长的利刃——看清之后发现是把大剪刀——对着林笙一哈腰:“林小姐回来啦?我依着你的吩咐,刚把你家里的花园修理过了。”他抬手向旁一指,指的是一座黑黢黢的小洋楼、以及楼前一片平平整整的草地。草地周围有些花木,花木全被剃了平头,看着也是平平整整。
林笙登时是欲哭无泪:这人是她邻居的邻居家的园丁,干完主人家的活计后,他也会出门找些兼职。她白天确实是付了他酬金,请他今日闲时为自己修一修院内的植物。
“好,好。”她点点头:“多谢。”
园丁好奇的看了她身旁那道黑影一眼,然后闭了嘴,告辞离去。等他们在路口拐了弯,林笙就听身边这位问道:“那是你家?”
“不是,是我亲戚的家。我有时候过来替他们看一看院子,要不然院子一荒,铺好的草皮就毁了。”
“不用编得这么细。”
她实话实说:“你不信我也没有办法。”
“当然。”
“你到底要带我走到哪里去?
“走完这条街,再拐一个弯。”
“如果拐了弯还是没到,那我可要叫了。”
“我的枪正顶着你。”
“你要是杀了我,那你就更逃不掉了。”
“实在逃不掉,那就逃不掉。”
“这么洒脱?是不是背了一身人命债、想着自己真死了也不冤?”
“对,一身的人命债,所以不差你一个。”
“哦……那恕我多嘴再问一句啊。”
“你还挺客气。”
“作恶也是分行业的,你具体是干哪一行的?绑票?偷盗?杀人越货?”
“你可以当我是名屠夫。”
“杀手?”
“只要付我钱,人,动物,我什么都杀。”
“那你刚才是杀程静农去了?我没看错、那里是程公馆吧?”
“我不关心他是谁。”
说到这里,他忽然攥着她的手臂收住脚步,因为前方的十字路口灯火闪烁,大队巡捕集结在那里,远方还有警笛声响。
除了巡捕之外,看热闹的观众也不少,有人兴许是看得厌倦了,溜达着往外走。林笙瞅准了一位面善的老者,等他走近时问道:“老先生,请问那边是怎么了?那路还让走不让了?”
老者答道:“走是能走——听说那条街上发生了人命案,死了好几个,白天死的,现在刚被人发现了尸首,巡捕要调查死人那家的左邻右舍,这才把街头街尾给拦住了——但你走是能走。”
林笙道了谢。等老者走远了,她就听耳畔又有气流吹拂而过,热烘烘的:“我要到你家住一夜,明天再走。”
“那是我亲戚家——”
腰间随即被枪管顶得一痒又一痛,她听他的声音开始变得不耐烦:“少撒谎,向后转!”
大批巡捕就在前方,而且是荷枪实弹。林笙到了这时,反倒是更不敢闹出大动静来。只能忍气吞声做了个向后转,然后他们像一对比较不知羞耻的情侣一般,连体人似的一路走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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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笙所租的这座小洋楼,完全是一座空壳子,若说内中值钱的东西,除了洋楼本身之外,就是院子里的草皮和一圈新栽的花草了,任何盗贼来了,都只能空着进来、空着出去。所以林笙敢放心大胆的敞着大门,任由邻家的邻家的园丁随时过来干活。
二人走到院门前,林笙一手拎着东西,一手被那人制了住。而那人一手抓着林笙的胳膊,一手握枪抵着她的腰。
“开门。”他说。
“大门没锁,可你这么抓着我我怎么推门?”
随即就听一声大响,他一脚将大门踹开了。她吓了一跳,咬牙切齿的怒道:“你轻一点!整条街都听见了!”
他侧身一脚将大门又踢了上:“你好像比我还怕见人。”
借着月光,他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很怪,是不是?”
不等她回答,他对着楼门一摆头:“继续。”
她走到楼门前,这回俯身放下了手里的包裹盒子,今天没带皮包,她从小口袋里曲曲折折的掏钥匙。他方才那一脚还是过于惊天动地了,外头都有人按了汽车喇叭,这个时候按喇叭,或许是一种警告。
钥匙插进锁孔,她拧开锁推开门。门内墙壁就有电灯开关,她伸手先开了灯,让灯光照亮了那一地机关埋伏似的家具零件,也照亮了她和他。
这也是一种手段。在黑暗中如同虫蛇一般肆意横
行的人,往往到了亮处就会下意识的瑟缩。她也要用灯光照他一下,而且也要第一时间确定他的伤情。如果伤得不重,那么这人有枪,自己就还要和他斗智斗勇;如果己经是快要回光返照,那么她就得开始筹划如何处理尸首了。
可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刹那,关闭的院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门外站着整整齐齐的一家人,一家人背后停着一辆大汽车。
来者竟是房东一家!